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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受理投标人的投诉?

发布时间: 2021-03-22 15:03:53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来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理论与实践》 作者: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 毛林繁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