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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招标,本项目勘察单位的控股企业是否可以投标?

发布时间: 2020-10-13 10:02:32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某项目现在处于设计招标阶段。承担该项目勘察工作的A勘察设计院,其下属的控股公司B企业也参加了本项目的设计投标。请问,该企业可不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是不是属于有利害关系须禁止投标之列?
       张志军:《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该法条禁止的是“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和本项目之前的勘察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禁止之列。此外,从工作性质来看,勘察工作和设计工作也不存在着需要相互制衡的情况,所以就算是同一家单位分别参加本项目的勘察招标和设计招标,也没有必要禁止。站在业主方的角度分析,如勘察和设计工作都由同一家单位承接,对业主方的管理也是更加便捷和有利的。



    张志军: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招标师、建造师、工程师,本刊特邀专家。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