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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

发布时间: 2020-10-26 17:23:17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1912年在其德文版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先提出“创新”的概念。把它定义为:“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其目的在于获取潜在的超额利润。” 他把创新概括为以下五类:

  (1)引进新产品;(2)引用新技术,即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新市场;(4)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5)实现企业的新组织。熊彼特把这种不断创新的行为称为“创造性的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过程,是一个充满风险同时又有着较大的“外部效应”的过程。一项技术创新,一般要经过的主要环节是: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中间试验——市场化初始期——产品改进和成熟——技术扩散。其中中间试验与初期市场化阶段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这个阶段投资多,风险大而且又不宜引起政府和市场的关注。中试环节薄弱是我国技术创新领域五大难题之一。而美国公司发展高新技术,其研究成果经过中试进入市场的约占55%,这正是政府采购在该领域大显身手的结果。因为政府采购能解决中试与初期市场化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并降低个别企业的风险水平。长期以来,政府一直重视技术引进与技术开发工作,并投以巨资,每年采购国外软件技术的费用多达40亿-60亿美元。但用于科研转化为生产力的资金数量极少。所以,目前急需从每年数千亿的政府采购中,划出一块用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于一国国民经济具有很强的带动性和渗透性,关系到国家的综合国力和经济安全。与此同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尤其是市场风险,远远高于其他产业。

  高新技术成果能否转化为产品,能否迅速形成产业,最终取决于市场需求的拉动。市场需求决定着某一产业的存在和发展。只有高新技术转化而成的产品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收益才能顺利实现,私营部门也才会冒着高风险从事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高新技术在实现产业化之后,仍会面临巨大的风险。高新技术研发所需要的智力和资金的投入是巨大的,但高新技术产品仅具有部分排他性,如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别人利用科技成果的成本接近于零,“免费搭车者”在不承担任何成本的条件下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收益。这会导致研发者的高额投入无法收回,影响高新技术产业的良性发展。
 
  因此,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仅靠自发的市场需求拉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政府一方面进行相应的市场培育,扩大甚至创造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采购就是用“看得见的手”调控“看不见的手”,通过适当的采购政策安排,扩大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需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政府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最重要的方式就是通过自己的采购需求对私营部门施加影响。一个强大而明确表述的政府采购需求可有效地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越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技术创新,可预见性就越重要。

  政府采购的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为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一个稳定的、可以清晰预计的市场,从而大大降低技术创新过程中与市场相联系的诸多不确定性。美国是最早实行政府采购政策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采用政府采购支持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最成功的范例,政府采购已经成为美国创新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美国《联邦采购法》中,有专门针对技术创新成果采购方面的内容。

  美国政府技术采购所占的份额很大,政府采购一度达到其制造业的40%,而且采购价格大都高于市场价格。美国自20世纪40-50年代开始通过集中采购合同对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产业进行扶持。美国西部硅谷地区和东部128公路沿线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群发展迅速,是当今世界技术发展最活跃的地区,其成功的关键即是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政策的扶持美国计算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等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政府的采购政策给予了第一推动力。在半导体和计算机工业发展的早期,美国国防部和国家宇航局出面对这些产品进行采购,有效地降低了这些产品早期进入市场的风险。

  以集成电路为例,1960年集成电路产品刚刚问世,这些产品100%由联邦政府购买:1962年,政府对集成电路产品购买量达到94%;到1968年,政府对集成电路产品的购买量仍占到37%,在克林顿政府的“全面经济计划”中,为扶持创新产品的初期市场,仅计算机及其相关产品的政府采购就达90亿美元。美国政府对集成电路、半导体和计算机等产业的支持持续了多年,而且每年政府采购的比例随着民间技术市场需求的逐步形成和增长而逐渐降低,着重强调政府采购对市场需求的拉动和示范作用。再如法国明确要求航空、铁路、通讯等部门优先购买本国产品;英国要求政府部门、政府实验室、国营公司在计算机和通讯器材等采购上,必须购买本国产品;如德、日、韩等发达国家都要求在政府采购中通过各种方式保护本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欧盟从1996年开始在政府采购中实施科技创新计划,以政府采购形式购买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思维,大规模开展国际和欧盟范围内的招标活动,通过评审给予资金支持。当今世界各国科技政策的目标之一就是加快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一直较低,每年科技成果约有3万项,而转化率仅20%,真正形成产业规模的只有5%左右。我国GDP目前位于世界第七位(1999年),但科技竞争力位于世界第28位,属于“科技发展中国家”。由于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形成产业规模的科技成果更低,直接影响了我国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影响到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最终也影响到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迅速提高。因此,我国可充分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利用政府采购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