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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包人以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3-19 17:04:22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问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承包人以虚假手段骗取中标,依据《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应如何处理,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如何处理后续事项? 

    答: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证据表明承包人骗取中标,《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此时的中标无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中标无效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始终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合同无效,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此时,招标人提出终止合同,即解除双方合同,只能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1)双方友好协商;(2)由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