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现有一房屋建筑工程(含钢结构、玻璃幕墙),按资质管理规定应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钢结构二级及以上、玻璃幕墙二级及以上,能否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进行总承包招标,对于钢结构和玻璃幕墙由总承包人去分包。
答:
根据网友提供的情况分析,本工程涉及到不同专业工程的施工。
所谓的分包就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总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或单项、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分包给营业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结构和技术要求相同的群体工程,总包单位应自行完成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主要部分,是指技术复杂、工程质量要求高的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是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围护结构等。
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是指工艺设备安装、结构吊装工程或专业化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
另: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和施工资质等级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若你提及的钢结构及玻璃幕墙属于非主要部分的工程,是可以依法分包的,反之,则不能分包。
当然,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可以承担其资质等级对应承接范围内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的施工,你提及的“钢结构”应属于“结构工程”;玻璃幕墙应属于“外部装饰装修工程”,也可以不分包,由总承包单位直接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