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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进行投标保证金有效管理(2)

发布时间: 2020-10-20 16:53:49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可见,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显得更为重要,应当强化法律手段,加大监管力度,这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法律法规要尽快出台。目前,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让招标人“摸着石头过河”,而停留于相关文件的照本宣科,势必缺乏效力,执行难度大,约束力不强。因此要从规范采购程序,约束采购行为的角度,尽快对投标保证金提交的程序、数额、时限、支付及返还方式、接收人、管理人、相关责任追究罚则等方面加强统一的法律规范,要增强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效力,让招标人和投标人有法可依,有据可凭,有章可循,使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要约要客观准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明确表明: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数额、计算依据、支付方式、提交时间以及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后果、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期限、方式等,对潜在的投标人发出诚恳的要约,用词要客观,表述要准确,有理有据,让投标人一目了然,及时快捷地针对投标保证金要求作出投标承诺。

    三、提交要诚实守信。是否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也是检验投标人诚信投标的有效途径。故而投标人要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作出积极响应,做好资金准备,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准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诚信承诺,以取得投标资格,保证投标文件有效,而不能采取欺诈、偷梁换柱等手段假到账、办伪证,那只会自食其果。

    四、监管要加大力度。要根据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法规,有的放矢。一是审查招标文件。看投标保证金条款是否合法合规,言辞是否确切,是否明确计算依据、支付方式、返还期限、提交时间、责任追究等内容,是否有疏漏。二是检查采购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看集中采购机构是否对投标保证金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对收取时间及方式、收据管理、账务处理、返还程序、岗位责任制等是否作出严格要求。看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足额地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无欺诈隐瞒和弄虚作假行为。三是加强责任追究。一方面对供求双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追究,加大违约成本,强化缔约行为制约,另一方面对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遵循采购程序、不恪守招标纪律、串标、围标等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增大违法违规成本,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没收,上交财政国库,增强政府采购的震慑力,维护政府采购的权威。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