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咨询热线:
平台合作热线: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政策法规 > 行业探讨

哪些项目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发布时间: 2020-10-20 15:05:05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家计委三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第三条规定: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