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第十八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格预审邀请书; (二)申请人须知; (三)资格要求; (四)其他业绩要求; (五)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六)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