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省直有关单位,各应聘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不断充实和优化专家队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今年9月-10月,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公管办)面向社会公开征聘了一批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现就做好新征聘专家资格和评审能力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活动组织:
新征聘专家的审核工作由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牵头,省直、省辖市市直、省直管县(市)县(市)直有关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省公管办会同省教育厅、人社厅、国土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抽调省信息中心、省内有关专家组成审核组负责对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新征聘专家的审核。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参照省公管办的组织形式对当地新征聘专家进行审核。
二 审核范围:
三 时间安排:
四、递送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审核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3、两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其中两张应分别粘贴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审核表》上;
4、其他能证明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请应聘专家登录“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hnzhpbzjk.gov.cn)下载并打印《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和《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审核表》。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征聘通知要求和省直有关单位明确的专家能力认定标准进行审核。省公管办将对各地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复审,并通报有关情况。
(二)各应聘专家应按通知要求,据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回避单位和个人研究及专业成就必须填写,个人工作经历和申请评标专业的理由应完整充分,并于11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加盖本单位印章(已退休或暂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专家,盖原工作单位章)后递交到各指定地点。
(三)今年上半年因各种原因没有递送专家审核资料被暂停资格的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愿意继续应聘的,各地应进行审核并单独汇总造册;对上半年专业和资格审核结论有异议的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各地可结合这次审核进行严格甄别,确属有误的,由当地公管办汇总报省公管办复审;对申请增补调整评标专业的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暂不受理。
(四)审核结束后,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公管办印发的表格进行汇总,并于11月30日17时前上报省公管办,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报。
联系人:省公管办:王怀涛 电话:0371-69691144
省信息中心:陈春霞 电话:0371-86532110
附件:1、专家递交资料地点及联系人员表
2、《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审核表》
3、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审核结果汇总表
4、有关省直单位专家审核标准条件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专家递交资料地点及联系人员表
单位 |
姓名 |
办公电话 |
办公(或递交资料)地址 |
省公管办 |
王怀涛 |
69691144 |
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鑫仕麟酒店大厅 |
郑州市公管办 |
孟轲 |
67188250 |
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新蒲恒辉广场5楼529室 |
开封市公管办 |
赵一铤 |
0371-23859336 |
开封市郑开大道与第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市民之家6037房间 |
洛阳市公管办 |
樊国强、白晗 |
0379—69921062 |
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286会展中心A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0室 |
平顶山市公管办 |
杨宗峰 |
0375-2662219,13569558968 |
平顶山市市政大厦847房间 |
安阳市公管办 |
郑延东 |
0372—2550765,13223729798 |
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党政综合楼B738室 |
焦作市公管办 |
韩俊杰 |
0391—3568370 |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厦二楼市公管办政策法规科(A17房间) |
鹤壁市公管办 |
冀祥 |
15139298118 |
鹤壁市淇滨大道258号智慧鹤壁4楼418房间(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 |
新乡市公管办 |
黄晓钒 |
3028801 |
新乡市市民中心(人民路和新二街交叉口)441房间 |
濮阳市公管办 |
高宏根 |
18539368898 |
濮阳市政府办公楼517房间 |
许昌市公管办 |
王丽平 |
2968223 |
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与竹林路交叉口公共资源大厦617房间 |
漯河市公管办 |
吴昊 |
0395—3177108 |
漯河市黄河路726号市发改委3楼315房间 |
三门峡市公管办 |
张伟 |
0398-2853066 |
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47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320室 |
南阳市公管办 |
王谦一 |
0377-63172775 |
南阳市工业路64号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5室 |
商丘市公管办 |
刘岩 |
0370----3288589 |
商丘市府前路一号政府院内2230房间公管办。 |
信阳市公管办 |
匡 辉 |
13598550623 |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511房间 |
周口市公管办 |
刘晓鹏、刘银钢 |
17839417983、15836256098 |
周口市七一路与文明路交叉口向西30米路南,政府南楼三楼东侧306室 |
驻马店市公管办 |
谢 毅 |
2600676 |
驻马店市开源大道行政新区1号楼1466房间 |
济源市公管办 |
苗洋、冀莉 |
0391-6969631 |
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1519房间 |
巩义市公管办 |
郑光焕 |
13140199171 |
河南省巩义市东区人防办303室 |
兰考县公管办 |
张利峰 |
13937873636 |
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院内西三楼 |
汝州市公管办 |
彭许生 |
13603758785 |
汝州市市民之家611办公室 |
滑县公管办 |
罗登强 |
0372-8131366 |
滑县发改委公管办办公室(滑县解放路中段(老公疗院内)) |
长垣县公管办 |
高姿、陈锋 |
0373-8883271 |
长垣县人民路综合楼8031室 |
邓州市公管办 |
李一靖 |
13837750073 |
邓州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 (新华中路丁字口工商银行院内7楼) |
永城市公管办 |
赵龙 |
0370-5111488 |
永城市政府五楼发改委办公室 |
固始县公管办 |
王 磊、刘静 |
4680023 |
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8室 |
鹿邑县公管办 |
何金桃 |
15290007217 |
鹿邑县发改委 |
新蔡县公管办 |
郭佳敏 |
0396-2731632 |
新蔡县市民之家C座632.房间 |
附件2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审核表
地市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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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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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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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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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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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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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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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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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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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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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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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名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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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编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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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编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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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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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名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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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编号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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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编号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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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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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名称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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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编号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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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编号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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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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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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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类别 |
□技术类 □ 经济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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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专业1 |
编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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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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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专业2 |
编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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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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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专业3 |
编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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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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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专业4 |
编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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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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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专业5 |
编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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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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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专业6 |
编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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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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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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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直管县(市)公管办初审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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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综合评标专家评审组复审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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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执业资格名称”:如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证书编号”、“注册证书编号”和“颁发 单位”的填写与“执业资格名称”相对应。没有可不填。 2、“参评专业”:应据实申报,最多选择6个专业,按照综合库评标专家库系统参评专业的选择填写 专业编码及名称。例如:A060101 建筑,A060202 市政等。 3、“理由”:指证明专家具有胜任所填评标专业能力的材料。以高级职称专业或执业资格专业、所学 专业为基础,从事该专业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体现较高专业水准。 4、只填写参评专业,没有填写参评理由或理由不充分,该专业将不予认可,取消该专业的参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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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河南省综合专家库专家审核结果汇总表
地市名 |
登记 编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称 |
认可、 不认可 |
执业资格 名称 |
认可、 不认可 |
从事专业 类别 |
参评 专业1 |
认可、 不认可 |
参评 专业2 |
认可、 不认可 |
参评 专业3 |
认可、 不认可 |
参评 专业4 |
认可、 不认可 |
参评 专业5 |
认可、 不认可 |
参评 专业6 |
认可、 不认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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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人社厅关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认证
专家基本上来源于地市和省直。地市专家由省辖市人社局进行认证,对于通过认证的专家,由省辖市以表格的形式直接报省公管办。无法认证的职称由省辖市人社局报省人社厅进行认证。对于省直单位专家的认证,由省人社厅进行认证。
二、对持有省外职称且调入河南的专家进行资格确认
对于省外调入河南的专家,按照资格确认程序进行资格确认,换发河南省职称证书。
三、对于省外专家进行自我证明
如果招标专家属于省外的专家(比如中建七局、机械六院、外省专家)可采取自我证明的办法,让专家交职称证书的同时还要上交评审表。
住建厅关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审查评标专业时,可参考以下条件: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类专业的专家,应具有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土木工程师(岩土、道路、水利等)、建筑师、结构师、城市规划师、电气工程师、设备公用工程师(给排水、暖通空调、供配电等),现从事本专业,在勘察设计研究院、所长期从事相关专业的研究工作,或在高校有从事多年相关专业的教学经验。
(2)工程监理类专业的专家,应具有工程监理类执业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轨道、建筑、市政、机电、公路、铁路、水利、交通等)、设备监理师,长期从事监理工作。
(3)工程施工类专业的专家,应具有工程施工类执业资格,如一、二级建造师(轨道、建筑、市政、机电、公路、铁路、水利等),现从事施工技术方面的管理,长期从事工程施工管理。
(4)工程造价类专业的专家,应具有工程造价类执业资格。如造价工程师,长期从事工程造价工作,这类专家不能填报经济、财务类专业。
(5)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从事财务会计、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不能填报工程造价类评标专业,只能填报经济管理、财务会计方面的评标专业。
(6)填报咨询类专业的专家,应长期从事工程咨询,招标代理。
(7)长期从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类的专家,不能填报勘察设计类评标专业。
(8)长期从事工程设计方面的专家,有从事现场施工管理方面的工作经历,可以填报施工类和监理类评标专业。
(9)对没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只要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又有相应的所学专业,且长期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方的工作,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可以适当填报相应类别的评标专业。
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按照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复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管理行业特点和实际,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如下:
一、 从业范围
地质矿产技术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储量评审、价款评估、矿产勘查(含生产勘探)实施方案(勘查设计)、矿种变更论证、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矿区范围划定与变更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地勘基金两权价款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保护(建设)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及地质科研等涉及地质矿产领域的有关技术评审、论证、咨询的高级技术人员。
二、 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地质矿产、采矿、选矿、环境地质相关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
(二)熟悉地质矿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和要求,了解国内外最新研究状况及技术方法,从事地质矿产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担任过已通过验收评审的1项大型或3项中型地质矿产相关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目前仍从事地质矿产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五)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地质矿产有关技术评审、技术咨询等活动,自觉接受国土资源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专家库专业设置
根据我省地质矿产技术评审需要,评审专家分为:煤田地质勘查、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查、地球化学勘查、地球物理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环境地质、工程测绘、遥感与地理信息技术、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储量评审、价款评估、采矿工程类—煤炭(含矿井通风、给排水、总图运输、工程概预算等)、采矿工程类—金属非金属(含矿井通风、给排水、总图运输、工程概预算)等专业。
四、 申报程序和提交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本人申请填写河南省地质矿产技术评审专家推荐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向省国土资源厅推荐,或由本人申请、5名以上地质矿产专家联名推荐。
申报加入评审专家库,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经核对确认后退回)。
(一)申报表1份;
(二)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参与主编报告的封面、扉页复印件等说明工作实绩的材料各1套。
(五)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或专家联名出具的推荐书1份。
五、评审程序
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2017年资格审核方案》进行。
六、 专家职责范围
评审专家库专家负责全省储量评审,价款评估,勘查实施方案、矿种变更与生产勘探设计方案,地勘基金两权价款项目,矿区范围划定与开发利用方案,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与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保护(建设)方案的技术评审工作。
七、 专家库管理
(一) 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在库专家信息,每两年更新一次。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专家库中除名或退出专家库:
(1)无故不参加业务培训、考试成绩不及格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两年内未从事评审相关业务活动的;
(3)被通报取消专家资格的;
(4)主动申请退出专家库的;
(5)因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再适宜担任专家的。
交通厅关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一、严格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八条要求进行复审。
二、重点关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八条“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要求。一是必须具备高级职称;二是从事公路、水运行业工作满8年(不包括市政道路、房建、水利等行业),审核时应关注其工作经历或职称证书专业应与交通类相关。
水利厅关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分类标准,涉及水利行业评标专业共有三大类,分别是工程类(编码A)(含工程咨询、工程施工及其他工程)共8个一类、12个二类、58个三类专业,货物类(编码B)1个一类、1个二类、3个三类专业。具体如下:
一、工程类(编码A)
A—工程咨询
一级 类别 |
二级类别 |
三级类别 |
备 注 |
A01规划 |
A010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A010106 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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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127 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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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128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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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143 水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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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144 水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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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投资策划与决策 |
A0201 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后评价 |
A020105 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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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0126 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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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0127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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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设计 |
A0408 水利工程 |
A040801 水利总图 A040802 水文泥沙 A040803 水工建筑 A040804 电气(水利) A040805 水利机械及金属结构 A040806 水土保持 A040807 农田水利 A040808 水文站网 A040809 水利工程移民及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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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09 水电工程 |
A040901 水电总图 A040902 水文泥沙 A040903 水工建筑 A040904 电气 A040905 水力机械及金属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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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监理 |
A0508 水利工程 |
A050801 地质 A050802 水工建筑 A050803 电气 A050804 水利机械、金属结构 A050806 水土保持 A050807 农田水利 A050808 水利环保 |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A0509 水电工程 |
A050901 土建 A050902 水力机械及金属结构 A050903 安全监测工程 A050904 电气 A050905 水资源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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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 工程造价 |
A0601 土建工程 |
A060107 水电 A060111 水利 |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A0602 安装工程 |
A060207 水电 A060211 水利 |
||
A08 工程施工 |
A0808 水利工程 |
A080801 基础处理 A080802 水工建筑物工程 A080803 引水和灌溉工程 A080804 河道和堤防工程 A080805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A080806 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A080807 水土保持 A080808 农田水利 A080809 安全监测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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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09 水电工程 |
A080901 基础处理 A080902 水工建筑物工程 A080903 河道和堤防工程 A080904 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A080905 安全监测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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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其他工程 |
A0905 水文工程 |
A090501 水文监测工程 A090502 水文信息服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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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类(编码B)
一级 类别 |
二级类别 |
三级类别 |
备 注 |
B01 机械、设备 类 |
B0141 其他专用机械 |
B014103 水工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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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4105 蒸汽、燃气、水轮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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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4115 水文监测专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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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标投标法、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结合我省水利评标工作实际,凡申报水利行业评标专业的专家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水利及水利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从事水利专业是指: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金属结构、水力机械等方面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造)、质量监督、造价、工程管理等专业工作。从事水利相关专业是指:从事与水利建设紧密相关的工作,如地质、电气、信息自动化、水文、移民、水轮机等)
2、年龄不超过70周岁;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
1、申报工程造价类水利、水电专业的还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2、申报监理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还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不得被聘为评标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