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交易中心,省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建设,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省公管办决定自2017年10月份开始,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及运行情况实行月网上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互联互通情况(35分)
包括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建设情况、数据对接情况、CA互认情况、主体诚信库对接情况、交易领域覆盖面以及行政区域覆盖面。
交易领域覆盖面主要考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大类的覆盖面,以及除四大类之外的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如:农村产权交易、林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罚没物品拍卖、特许经营权等)进场交易情况;行政区域覆盖面主要考核市级平台上传信息覆盖的行政区域情况。
(二)数据上传情况(55分)
包括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向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推送数据的数量和质量。
数据数量主要考核被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采纳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数量与上报省公管办的交易项目统计数量的占比;数据质量主要考核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向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传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对上传数据质量进行核验。
(三)运行维护情况(10分)
包括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故障应急处理情况。
安全运行主要考核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运行的稳定性;故障应急主要考核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处理的及时性。
二、考核方式
考核由网上考核系统自动评分,对当月的考核成绩,考核系统在次月5日前公布。
三、成绩评定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考核得分进行排名,排名前5名(省直管县(市)前3名)且得分90以上的为优秀,最后3名(省直管县(市)最后2名)且得分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四、结果运用
省公管办每月对考核情况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每季度通报一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予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限制交易业务,直至取消提供服务资格的处理。
附件: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考核指标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