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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管办〔2017〕26号 关于对部分省管高校和医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督导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7-11-22 12:32:43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有关省管高校和医院,省直有关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20171025日至27日,省公管办会同省教育厅、卫计委、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对郑州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原工学院和郑州大学一附院、郑州大学二附院、河南中医药大学一附院、河南中医药大学二附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等6所省管高校和6家省管医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上,各单位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普遍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建立了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要求推进项目进场,交易行为的规范性明显提升。同时,由于省管高校和医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开展时间不长,实践中还存在着对政策理解不够深刻、执行不够到位、部分项目交易缺乏监督等问题,与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一、工作成效

一是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策学习到位。各单位普遍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分管领导及交易管理人员还专门学习了进场要求、交易规则、实施流程等内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原工学院、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大学一附院、郑州大学二附院、河南中医药大学一附院、河南中医药大学二附院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二级机构开展学习活动,收到较好效果。

二是基本实现了目录内项目应进全进。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本)》要求,各单位积极推进项目进场交易,国家规定的四大类项目和医药采购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大学一附院等单位行动迅速、积极推进、率先进入。

三是内控制度逐渐完善。各单位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则、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对相关制度进行细化,制定出了本单位的具体实施细则。郑州大学、中原工学院、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二附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配套制定了项目决策运行、项目进场交易等相关制度,以制度规范交易行为。

四是探索了一些管理新措施。中原工学院成立招标工作委员会,对全校招标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规范、强化监管。郑州大学建立招标和政府采购“四家联动”工作机制,对委托代理机构的公开招标采购实施“共同监督”,对校内组织的采购实施“共同参与”,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实施“共同审核”,对50万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共同验收”。河南中医药大学采取“背靠背”的方式,由两个互不知情的公司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随机抽取职工代表、监审代表及基建技术人员组成两个独立小组,分别对投标企业进行评价,两两对比,互相映证,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投标企业评价提供客观可靠依据。河南大学在落实好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国资部门三级验收和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探索了第三方验收机制,设立工程验收专门预算专项,足额保障经费,提高验收质量。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部分高校和医院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政策学习不深、把握不准、执行不够,在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缩小政策约束范围、打折扣等现象。

二是部分小项目尚未进场交易。按照豫公管委〔20172号文件公布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本)》,凡列入目录内的项目要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但各单位对应进必进的项目规模理解不一,致使制定的进场项目规模标准不一,一些小项目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三是部分项目交易缺乏监督。省管高校和医院的部分非财政性资金项目,特别是省管医院的自有资金项目,其项目交易过程缺乏有效监督。

同时,被督导高校和医院普遍反映,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缺乏、人力不足;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要办理的手续多、办理时间长,开评标排队时间过长,影响了交易推进和交易效率。

认真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的重要举措,各省管高校和医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项目进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