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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19部队led屏及音频扩声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6-02 16:07:0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32719部队led屏及音频扩声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一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于202161日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412会议室进行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32719部队led屏及音频扩声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LBDY20210401

三、标段号:1

四、标段名称:室内LED显示屏

五、评审信息: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认真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河南恒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6000.00                                

交货地点: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86号。

交货期:所有合同设备须在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第二推荐成交候选人:郑州仕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87000.00                                

交货地点: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86号。

交货期:所有合同设备须在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第三推荐成交候选人:河南金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98500.00                                

交货地点: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86号。

交货期:所有合同设备须在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六、公示期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62-202167日),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后则确定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为最终成交人。若各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   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方联系人:邵彦珑

联系电话:156908097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 1679

邮箱:zb6777@126.com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