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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项目招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18 16:07:0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0-369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委托,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及全国碳市场统一部署安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全省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行业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进行公开招标

三、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200520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00616

评审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18评标室

专家名单:施玉芬、田素霞、吕书凡、李祠东、常智娟、鲁东霞、刘宏东

五、评审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单位为: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

中标单价:20000/年·次

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3号楼A

合同服务期:3

服务质量: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每年印发的关于做好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相关工作通知、《河南省碳核查工作规范》等要求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方法规范统一、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准确公正,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第二中标单位为: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单价:20000/年·次

地址:郑州市黄河北街4号附1

合同服务期:3

服务质量: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每年印发的关于做好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相关工作通知、《河南省碳核查工作规范》等要求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方法规范统一、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准确公正,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第三中标单位为: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价:20000/年·次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922单元

合同服务期:3

服务质量: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每年印发的关于做好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相关工作通知、《河南省碳核查工作规范》等要求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方法规范统一、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准确公正,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第四中标单位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标单价:20000/年·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9

合同服务期:3

服务质量: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每年印发的关于做好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相关工作通知、《河南省碳核查工作规范》等要求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方法规范统一、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准确公正,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第五中标单位为: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中标单价:20000/年·次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

合同服务期:3

服务质量: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每年印发的关于做好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相关工作通知、《河南省碳核查工作规范》等要求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方法规范统一、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准确公正,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第六中标单位为: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标单价:17500/年·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卧虎桥甲六号

合同服务期:3

服务质量: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每年印发的关于做好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相关工作通知、《河南省碳核查工作规范》等要求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方法规范统一、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准确公正,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费:河南省工程咨询中心为31333元;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为34386元;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为31333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为28280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为28280元;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为26118元,所有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交纳。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309850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5296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出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招标文件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