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商城县城市管理局购买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招字(2020)-009号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购置一批执法记录仪,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调试售后等全过程的服务,详细采购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日期:2020年4月8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3月16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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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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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批执法记录仪 |
河南省众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路4号 |
617500.00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梁超、张传敏、石红丽、侯宝林、祝珺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9262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金刚台大道司法局南侧30米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393762156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方 式:15978595285
各相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出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