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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结束后关于合格投标人的确定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3-19 17:20:28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问题:资格后审后,由于符合条件的家数太多,达200多家,可以在这合格的家数中随机抽取10-15家进入评标吗?这对于其他合格投标人是否不公平呢?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答: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过多时,不能用招标文件未规定的办法进行随机抽取,从中选择10~15个投标人,这是对淘汰的投标人不公正。只能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评!评资格、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评是否有能力和适当资源完成合同任务。评完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淘汰,剩余投标人建议,用评分或投标价格高低排序,选择选择低位3~5人进行详细评审,从中选择中标候选人。
    可以看出不分青红皂白采用资格后审招标,给评标带来很多后遗症,应当吸取教训:
    1、应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事先做好市场调差,如果投标人过多,应将资格条件提高,并进行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
    2、如果招标项目规模小、技术简单,采用资格后审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合格投标人用投标价格排序选择低位10~15人进入初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