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咨询热线:
平台合作热线: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政策法规 > 行业知识

标函中是否可以报含增值税和不含增值税两个价格?

发布时间: 2020-10-13 15:12:21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因不同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不一致,考虑到增值税可抵扣的因素,招标人在招标时是否可以要求投标人同时报含增值税和不含增值税两个价格,不含增值税价为评标价,含增值税价为合同价?
徐鹰: 1.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的(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及备选方案报价除外,但也是仅仅考虑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方案及其备选方案报价)。
2.依法纳税,是每个法人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公民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为招投标活动既要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章,也要遵守民法、合同法、税法等法律法规,不能割裂这些不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3.进项增值税可以抵扣,投标人报价时会综合考虑这个因素的,这是国家给予每个纳税企业的红利,不必在评标时考虑这个因素。
4.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增值税税率相对低一些,上述提出的做法势必造成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歧视,使其应享受的法定红利政策不能体现在投标报价中。
5.在投标人改进工艺采用先进技术情况下,有可能会产生原材料或产生品的替代,因该替代可能会导致投标人成本(相对于常规技术和工艺而言,包括进项增值税或销项增值税的变化)降低。
唐广庆: 无论投标函或者工程清清单(包括报价汇总表)总价只能有一个,不能有两个报价。但是为了计算评标价,是可以要求列明投标总价中包含增值税的额度。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