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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议是否成立问题

发布时间: 2020-10-12 16:19:0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开标时,投标人甲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认为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乙的代表没有提交授权委托书,因此投标无效。请问该异议是否成立?应当如何答复?

         郭宪:投标人甲提出的异议不成立。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但法律并未规定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以及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因此,参加开标是投标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殊要求,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不必提交授权委托书。此外,即使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亦不影响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现场当场答复投标人甲异议不成立并制作记录,投标人乙的代表未提交授权委托书并不影响其投标的效力。



     郭 宪: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商务总监,高级国际商务师、咨询工程师(投资)、PMP、招标师,本刊特邀专家。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