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于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2月8日,派出5个省检查组对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从检查督导的情况看,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排查工作总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多数单位高度重视,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完善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安排部署,基本摸清了排查项目底数,发现并纠正一批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力推进排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和矛盾。一是部分项目未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征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违反工程建设程序擅自先行开工建设。二是有的项目决策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频繁,超概算。有的项目应该招标而未进行招标;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或委托招标;未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没有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等。有的项目监理工作不够深入,管理不规范,建筑材料把关不严,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有的项目建设单位存在用中央资金偿还贷款,超额支付工程材料预付款,挪用国债资金,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四有的单位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确,自查深度不够,只重视排查过程,不重视排查效果,自查走过场。五是个别行业主管部门重视对下检查,自身问题发现不够,指导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有待加强。六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上不到位,专项治理办公室人员配备不足,排查工作滞后。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向各级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进行了反馈,要求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并把存在问题作为下轮检查督查的重点,跟踪督办,确保在中央检查组到来之前100%整改到位。
同时,各检查组对中央第十七检查组和省检查组在扩大内需项目检查指出各地廉租住房超面积、空间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
来源: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