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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抓住“两条主线 突出“三个重点” 坚持“四个贯彻始终”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20-11-02 10:00:0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入排查阶段以来,天津市紧紧抓住“两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坚持“四个贯彻始终”,扎实推进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基本摸清项目底数,排查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紧紧抓住“两条线”,项目排查全覆盖
    天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抓住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两条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排查重点,落实排查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各行政主管部门侧重对项目建设中的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等情况的自查自纠,如,天津市建设交通委机关处室和直属站办的自查自纠重点为建设程序、招标监管、工程实施、质量管理和工程安全管理;市国土房管局实施“一张图工程”,以图管地、以图管房、以图管矿,重点加强对建设项目中未批先用、违法占地问题自查自纠。二是项目建设单位侧重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质量管理、资金使用和安全生产等情况的自查自纠。天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项目自查登记表》,要求项目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填写项目概况、前期工作、招标情况、施工安全、项目排查和项目整改等情况,并由项目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主管单位,做到一个项目一张表,建立起全市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排查台帐。
    按照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的要求,天津市拓展排查范围,对所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了项目排查全覆盖。为摸清项目底数,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集市发改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多次进行研究,决定由市统计局提供在建和竣工项目清单,市发改委、市建设交通委提供房地产项目清单,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至各部门、各区县,各区县、各部门核对认领,并对所辖已立项、未开工项目进行补充登记后,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初步统计,2008年至2009年全市共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1386个,300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2166个,房地产项目697个,共计4249个。5000万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共2356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032个,非政府投资项目1324个。
    二、突出“三个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工作
    一是突出重大项目。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天津进入了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时期,2007年以来全市在建及已落实重大项目达770项,总投资额1.54万亿元,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5000亿元。这些重大项目是市委、市政府以关注的重点,也是此次专项治理排查的重点。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加强对这些项目排查工作进行督导的同时,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加大督察力度,确保重大项目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
    二是突出“投诉项目”。该市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对近两年来的投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凡是涉及投诉的项目不管是处理过的,还是没有处理的,都要列为排查重点。同时,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召集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纪委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项治理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市近两年来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投诉进行梳理归类和汇总,确保所有投诉项目不漏项、不漏查。
    三是突出“问题项目”。“问题项目”主要包括超工期、超预算,未招标、有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主管部门对这些项目要辅之以查看工程项目卷宗、合同副本、补充协议、董事会和部门会议纪要等,确实把情况搞清楚;要求各项目单位按照责任分工逐段定责进行排查,如项目开发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开发立项阶段的排查,招标部门负责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排查梳理,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实施阶段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三、坚持“四个贯彻始终”,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整改”贯彻始终。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坚持边查边改,以问题排查为契机,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一方面,通过排查发现隐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通过整改完善制度,预防问题的发生。
    二是坚持建章立制贯彻始终。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提出,在排查阶段要防止漏项、漏环节,在整改阶段要防止漏问题、留后患,在建立健全制度方面力求全面。截至目前,全市各部门、各区县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措施304项,其中,各部门52项,各区县252项。
    三是坚持查办案件贯彻始终。该市制定下发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案件协作、移送制度》,定期召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信访举报、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搞好信息共享,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随时受理投诉和查办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案件。2008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方面的投诉532件,立案218件,查实1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0人,移送司法机关170人,给予组织处理5人。
    四是坚持督促指导贯彻始终。督促指导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手段,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加强对各部门、各区县督促检查的同时,各区县、各部门也都纷纷都组成督促检查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推动指导,并纷纷召开推动会、联席会和座谈会,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级的督导120余次。

    来源: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