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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09我国政采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发布时间: 2020-11-02 09:59:17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随着众人翘首企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面向全社会征求各方意见,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又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回眸2009年,为了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我国出台了旨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而这些措施都与政府采购密切相关,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也因此经历了自诞生以来最重要的考验。在此背景下,2009年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分别在完善法制体系、强化政策功能、提升监管水平和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积极进展,政府采购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也呈现出新的面貌。

  坚持以制度管采,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9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针对2008年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应采尽采、管采分离、预算约束、政策功能、依法处罚、体系建设、考核培训等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国现阶段的政府采购工作指明了方向。

  围绕贯彻落实该《意见》,同年5月和8月,财政部分别印发了《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两者从明确目录执行范围、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建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同时,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对中央驻京外县级以下地区中央单位的部分服务项目实行属地化采购、严格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补助资金的采购管理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不仅使一些工作难题得以解决,而且从制度上抵制了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的“死角”。

  不仅如此,2009年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得到进一步推进。目前,《条例》已上报至国务院,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办法也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以及《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初稿的起草工作都已完成。

  监管手段更为灵活、新颖

  2009年,“创新”二字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表现突出。首先,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财政部建立健全了中央集中采购工作例会制度,使得各方能够针对实际工作中重大问题以及投诉、争议的案例进行研讨。此外,财政部进一步规范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审核工作,一方面,不仅对审批审核工作提出了限时办结制度,而且对审批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使得审批审核的规范化程度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还对新疆和藏区维稳、甲流防控等紧急采购项目启动了快速采购应急程序,开辟了绿色通道。

  其次,建立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衔接和贯通机制。该机制利用电子化手段对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分析考核,实施后将有望解决多年来政府采购计划编报不理想的问题,从而促进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再其次,为了继续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财政部建立了律师事务所横向协助、专家审查委员会纵向把关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供应商投诉处理程序。随着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部对违规和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不仅首次处罚了4名评审专家,还开出了首张供应商“罚单”。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也加大了对违规和不良行为的处罚、曝光力度,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市场的有序发展。

  以扩大内需为契机,政策功能进一步

  发挥2009年,在我国计划投入4万亿元资金刺激本国经济、拉动国内需求的大背景下,现实中的问题将政府采购推向了又一个新的起点,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在服务现实经济中有了多种可能性。在这一年中,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环保部调整扩大了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完善了公示制度、供应商承诺机制和退出机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发布也由一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两次。此举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产品的执行力。

  此外,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重点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在这一年也频频出台。4月,财政部会同质检总局、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规定从2010年5月1日起,在《政府采购法》规定范围内对信息安全产品实施强制认证,以加快推进我国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的进程。10月,《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并首次将政府采购扶持服务外包产业作为了硬杠杠,受到了众多国内服务外包企业的欢迎。11月,财政部、科技部及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正式启动我国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也有了依据。

  这些政策的出台,得到了政府采购业内专家的肯定。他们认为,在这一年中,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中小企业的态度更加明朗,各项政策的及时出台更有利于构建政府采购新体系。同时,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不断发挥,对于调整振兴我国产业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信息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2009年,财政部大力推动全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并成立了电子化政府采购业务系统建设工作组,开展系统建设的前期工作。

  在此基础上,财政部分别对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系统和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系统的改造大大提高了采购方式审批的工作效率,有效规范了申报行为和审批行为。而升级后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则增加了信息统计分析、预警提示、考核评价等新功能,强化了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重要依据的技术支撑。

  此外,各地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国政府采购网建设维护工作的通知》,执行统一域名的规定,改进了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方式,推动中国政府采购网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使得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影响力逐步扩大。

  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财政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的指导和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2009年4月,组织召开了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以国务院下发的《意见》为主题,在总结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形势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思路和任务,并对5年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围绕国务院下发的《意见》中提出“坚持考核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自上而下举办了针对性及专用性较强的培训。

  2009年,财政部首次举办了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培训班,为代理机构提供了一次系统的业务培训,不仅得到了各方好评,更有助于规范代理机构市场。而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培训班则进一步明确了各项采购政策,指出了现实工作中的问题,极大地促进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

  同时,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意见》要求,针对各地区工作实际,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进行了较为系统、规范的培训,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营造了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