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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小知识 │ 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或投标文件有异议应提前多久提出?

发布时间: 2020-10-28 10:27:56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Q:

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或投标文件有异议,应提前多久提出?

 


 

A: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