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5日,某局预算约200万元的三层办公楼施工建设在某招投标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活动。此次共有3家建设施工单位参与了投标。通过报价和初步评审,发现有两家投标人多算了一个两层楼梯的价格,使三层楼梯变成了五层。为此,评标专家找他们两家分别询问情况,才发现是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就是五层楼梯。所以他们就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而另一家是按照图纸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的,询问时,该投标人讲:他们发现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有误,他们就按照图纸,重新计算了工程投标报价。最后,评标专家认为,由于招标文件的原因,导致三家投标报价不一,无法评审,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事后,有的投标人认为造成招标失败的原因是由于招标文件的错误,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有的认为评标专家不负责任,招标文件有错,也应错按错评等等。
针对这种因招标文件原因造成的错标,究竟应怎么处理?笔者认为,应区分不同的错误情形,作出相应的不同处理。一种情形是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错误,所有投标文件都合格,并且都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报价的。评标专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评审。同时对错误部分进行纠正,评标专家在征得所有投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所有投标人的按照招标文件错误要求制定的部分也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可以进行详细评审,确定合格的中标人。
另一种情形就如上述的案例,招标文件的工程量发生错误,所有投标文件有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工程量制作、报价;有的没有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报价,而是按照图纸实事求是的报价。评标专家进行评审时,可以对招标文件错误的工程量和按照招标文件报价的投标文件进行重新计算调整,同时也对按照图纸报价的投标文件进行计算。通过重新计算调整,最后所有投标人报价如果不影响竞争的,评标专家在征得所有投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所有投标人的错误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可以进行详细评审,最后确定合格的中标人。
再有一种情形就是因为招标文件错误,评标专家调整后也无法评审的。应确定为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但是招标人应该给予所有投标人适当的补偿。(陈永康)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