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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的不仅仅是资金

发布时间: 2020-10-19 16:32:05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呼声日益高涨,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现代社会发展对企业的客观要求。近几年来,天津市邮政局从各个方面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以实际行动创建着节约型企业。

  今年 3月,天津市邮政局在 OA办公网上公布了一条消息:市局准备集中购买一批服务器,欢迎全局职工推荐厂家。这是该局出台《天津邮政局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建节约型企业的一个缩影。据统计,今年 1~7月,采购投入资金 4117万元,集中招标采购的 25个项目中,共节约资金 673.7万元,占总支出的 16.5%。据了解,天津局创建的集中采购制度经历过几个阶段,回顾该局对集中采购从不自觉到自觉,进而逐步形成制度的演变过程,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货比三家效能监察

  1999年年初,独立运营的天津邮政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当时,市邮政局对集中采购采取“货比三家、尽量节省”的办法,程序不固定,局纪检监察部门在采购中实施效能监察,为集中采购规范化积累了一些经验。 2001年,为确保储蓄资金安全,天津局需要采购一批防弹运钞车辆,此时局内的资金十分紧张。为保证采购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局领导指派当时的局长助理主持采购全过程,并要求监察室对采购全程跟踪监督,由此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的基本模式。车辆购置洽谈小组由安保处、网络处、计财处、监察室、法律处、储汇局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一开始,洽谈小组就明确提出:整个采购过程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每个成员一票,决策时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采购中,大家各负其责,分头把关。局领导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营造了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

  此次集中采购,从合作意向书的发放、回收、开拆、技术交流、商务谈判、综合评估、确定厂家、签订合同等全部比照正规的招标程序进行,并且使谈判和决策分离,从企业利益出发,最终确定了供货商及付款方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为了缓解资金压力,谈判中,在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技术条件基本相同的前提下,洽谈小组将分期付款的数额、首付比例的多少等作为衡量供货商的重要条件之一,最后以较少的投入购置了所需的全部车辆。此次招标首付款为 15%,一次性购置了 43台运钞车。如果按原计划,现有的资金只能购置 25台车。 2001年,天津局减少采购资金投入 157.28万元。

监督机制日趋成熟

  经过两年的实践摸索,天津局于 2003年出台了集中采购办法,初步确定了计财部作为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形成了以计财部为总采购中心,各专业需求单位为采购分中心的模式,使该项工作更加规范化。

  新出台的《办法》,使天津局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走向成熟。具体体现在:按照现行规定,一是由计财部牵头全局集中采购工作,改变了过去多部门进行采购的混乱状况,便于监督。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程序监督。对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原则上不予进行采购,同时对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进行监督,保证公开、公正、公平。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进行性价比监督,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四是加强法律监督。法律部门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和签订的合同进行监督,降低了企业风险。同时,评标人不定标, 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分管局长决定, 50万元以上的由局办公会决定,做到使用、谈判、决策三分离。

  严格的制度规定是集中采购成功的可靠保障,它保护了双方的权益。局纪委把项目实施部门落实廉政承诺书的情况,作为该部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点考核内容,参与项目采购的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制度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04年年底,全局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包括绿卡二期、三期、综合网、枢纽的建设、局所改造、生产车辆购置等 48项,涉及资金投入 10900多万元,累计节约资金 1200多万元。

   同时,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规范程序方面。比如,过去市局对招标工作没有统一要求,计划性不强,也不利于监督。本着对企业负责的精神,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建议,由计财部负责全局的采购招标工作,并每年根据市局安排,制定出全年的采购计划,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在具体实施时,由相关业务部门参与洽谈,计财部专人负责整个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和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参与人员各显其能,形成最佳配合,取得了“集束”效应。

提高能力敬业尽责

  目前,物资市场竞争过度,供应商及产品鱼龙混杂,各种不轨行为屡见不鲜。在这样的环境下,集中采购权成为寻租和被寻租的焦点,也成为领导干部能否廉洁自律的热点。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资金,同时也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天津局在总结前几年经验的基础上,今年 1月 29日出台了《天津邮政局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招标的范围与类别、招标机构及责任、招投标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同时确定了包括信息化、车辆及生产设备、实物网设备、业务用品用具、修理费用等在内的九大类集中采购目录。《办法》的出台实施,从制度上构建了一道有力的廉政监督屏障。纪检部门强化对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法律条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超前防范,抓好警示教育。

  财务部门增设了集中采购岗位,分管项目管理、负责投资计划的赵卓深有体会地说,这个岗位并不轻松,需要较全面的知识,有许多是平时接触不到的,如新建局所装修需要的石材、业务宣传用的背板等。一旦项目确定,就要立刻摸清市场行情,写标书和谈判。这个岗位程序烦琐,每一项工作都不可掉以轻心。

  为促进厂家的服务和平抑价格,天津局在集中采购时适当引入新的品牌竞争。比如以前各部门使用的台式电脑一直是国内某知名品牌,今年 1月, OA网二期建设时需要 300余台台式电脑,经过招投标,最后决定购买另一国际知名品牌。它不仅性能好、配置高,而且每台单价比从前的电脑便宜了 600元,此举为局里节约资金近 20万元,而且投入使用后大家普遍反映较好。

  从事十多年投资计划工作的章琦认为,集中采购不是就买最便宜的,而是选择最佳“性价比”的产品。 2004年局里要购置 60台 ATM,经过认真比较筛选,最终选定一家公司的产品,但该公司销售的价格是每台 15万 ~16万元,在价格上双方有分歧。在最后一轮谈判中,田玉海局长亲自出马,抓住对方急于介入邮政市场的心理,讲明天津邮政使用其产品就是给他做广告的道理,不仅成功地将每台 ATM的价格压低 3万多元,而且争取到使用一年后再付款的优厚条件。

  实践证明,集中招标采购从谈判到决策,每一个细节都公开、规范、严格,一切都做到了在阳光下操作。其中,参与招标的共产党员,严格把关,尽职尽责。他们不仅为企业购置了大量的、急需的、性价比最优的产品,而且为创建节约型企业奉献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作者:孙晓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