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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消防维保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06 11:08:15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消防维保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XZB2026-0793-18301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消防维保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53300.00

最高限价:853300.00

序号

包号

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WXZB2026-0793-18301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消防维保技术服务项目

853300.00

8533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所需消防维保服务包括技术服务和值班巡查服务。技术服务包括:省院机关办公楼、餐厅楼、会议中心、新老立体车库、东西角楼及院区的消防安全,面积为58548平方米需派驻维保技术人员1名12小时*5天在岗,负责机关消防维保全面工作值班巡查服务包括:派驻6名值班人员24小时*7天在岗,负责消防监控、检查巡查、火险处置报告等工作。

5.2服务地点: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院内

5.3服务期限:2年(2026年10月20日至2028年10月19日)。

5.4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限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登记备案,具备消防维保检测资格。

3.2投标人拟派维保技术人员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维保方向);拟派6值班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监控方向)。拟派工作人员应为本单位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登记备案人。(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拟工作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网站备案截图和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08070900分至 20260813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业务三部

3.方式:现场领取 (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

4.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1.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1.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8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

2、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134号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788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郑东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李永芳

联系方式0371-65528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芳

联系方式:0371-65528292

         发布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06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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