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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通道智能控制闸机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5 18:08:37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人工通道智能控制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人工通道智能控制闸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icaie-bidding.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07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C-2026-B-0152

项目名称:人工通道智能控制闸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3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人工通道智能控制闸机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培训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序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平移电动闸机机芯

工业

2

硬件结构

工业

3

配套控制软件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

梅沙系统对接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

验证台适配改造

建筑业

6

安装调试及验收

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既有小微企业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承接的,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评审结束时间。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要求,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交2026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税款所属期为2026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625 2026070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icaie-bidding.com/

方式: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易采平台运营中心。(http://www.yicaie-bidding.com/aeps/login.html),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标书费用缴纳(勾选支付标段后点击“支付”/“合并支付”,在线扫码支付)——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07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1885号底商三楼) 注: 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icaie-bidding.com/)。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识别或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0707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icaie-bidding.com/

2)纸质版响应文件: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1885号底商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 216 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022-2473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1885号底商三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 022-84858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芳/张琪/韩莹/应青燕/褚娜

电 话:15620596815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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