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监察委员会办案区装饰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共洛阳市洛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就监察委员会办案区装饰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洛龙集采【2017】 175号 HNZB[2017]LY054
2.项目地点:洛龙纪检监察委员会办案区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2016年4月以来的连续一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4、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书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凡发现投标人为挂靠企业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 12月 1日至2017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室。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2016年4月以来的连续一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需加盖犯罪行贿档案查询专用章);
1.凡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均可直接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9时30分整。
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洛阳市洛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 系 电 话: 0379-64354619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2室
联 系 人:聂女士
电 话:0379-62903131 15237910980 15738581741
电子邮箱:hnzfcglyfgs@163.com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