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省公共资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位专家: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印发了新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并要求今年年底前调整完毕,终止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印发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新《标准》与2010年印发的《标准》有着较大的调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目前我省已将相关专业调整完毕。
根据实际情况,请原入库专家认真对照新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对自己原评审通过的参评专业进行校对,若本人专业涉及变更(删除、合并、新增)的,请根据新标准第三层级专业分类代码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附件一)据实申请变更,并将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二)上报当地公管办。各公管办组织初审后将初审结论和专家材料上报省复审组。
变更信息专家递交资料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附件:1.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
2.变更信息专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
基本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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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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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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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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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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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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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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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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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信息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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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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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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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状况 |
工作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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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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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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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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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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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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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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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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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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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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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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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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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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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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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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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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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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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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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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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起止日期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证明人 |
证明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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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研究及 专业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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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与过的 主要评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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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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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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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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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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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直管县(市)公管办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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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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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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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综合评标专家评审组复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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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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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件2
变更信息专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1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两寸免冠近照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