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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医疗专项综合材料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05 15:38:49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2)0431号

2、采购项目名称: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医疗专项综合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7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2年8月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本次招标共1个包。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

3、采购内容:医疗专项综合材料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不少于2年。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中标

金额

单位

洛直政采招标(2022)0431号

医疗专项综合材料设备采购

湖北华翱新型板业有限公司  

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镇子文路1号

28470116.59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宇川(主任)、张涛、袁永建、易力、路西明、陈远(采购人代表)、沈亚军(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的60%收取,金额:10401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中心医院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4栋8-9层1号房、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人:邱保林/陈光辉

   话:15098066483/0379-63892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人:张艳艳/乔栋梁

联系方式:0379-60160751

  箱:hnwx812@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艳/乔栋梁

联系方式:0379-6515670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2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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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