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洛阳市中心医院心外科手术器械一批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GC-2026-ZB-11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心外科手术器械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5.344万元
最高限价:45.3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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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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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心外科手术器械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
45.344万 |
45.344万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备品备件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5.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5.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6、质保期:3年(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质保为整机全保,包含主机和附件(有明确标识证明是一次性使用的耗材除外);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
5.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2.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投标人信用: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3日,每日8:30-12:00,14:3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①现场获取:领取时需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3.1和3.2、3.3项”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审査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②邮箱获取:上述资料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engdinghn@163.com,邮件标题为XX项目报名资料+XX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审核。
3.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1号楼17楼开标室;
4.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500元/份,(报名成功后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7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1号楼17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1号楼17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892229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西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1号楼17楼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913787
3.监管部门:洛阳市中心医院纪委办
联 系 人:纪委办
联 系 方 式:0379-63892020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