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X2021-0151-QT734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211129))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11月29日、《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4、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变更事项及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采购需求”交货期变更为: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一标段、三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交货期变更为: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一标段、三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
3、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变更为:3.1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3.2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4、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1.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变更为:3.1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3.2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515732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湖外环东路33号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28295、65528292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郑东绿地中心北塔1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528295、65528292
2021年12月6日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