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p><p>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市场壁垒问题,在2013年出台《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的形成,为建筑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p><p> 企业:只需报送信息即可享受“本地”待遇</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