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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金融中心外环11号楼、12号楼、23号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6-29 11:44:2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JRDWH-GK-ZB-0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

一、招标条件

本龙湖金融中心外环11号楼、12号楼、23号楼工程监理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河南省企业投资备案证明(2017-410154-70-03-043449、2018-410154-70-03-001317、2017-410154-70-03-043458)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寿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11号楼总建筑面积:946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2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420平方米(含人防及地下车库);12号楼总建筑面积:96623.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487.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136平方米(含人防及地下车库);23号楼总建筑面积:883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5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859平方米(含人防及地下车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龙湖金融中心外环11号楼、12号楼、23号楼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外省企业中标后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备案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2017年01月至今投标人本(分)公司已为其连续缴纳至少12个月(含)的养老保险。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至少两项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至少一项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项目总监业绩体现项目总监姓名)。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或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或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或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或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的房屋建筑工程。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①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②提供2017年(1月至12月份)的完税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提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2、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委托代理人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等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07020000分到201807062359分;

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上传后,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凭CA锁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07300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0730090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龙湖金融中心外环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河南省企业投资备案证明(2017-410154-70-03-043449、2018-410154-70-03-001317、2017-410154-70-03-04345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寿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湖金融中心外环11号楼、12号楼、23号楼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JRDWH-GK-ZB-007。

2.2、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副CBD龙湖金融中心

2.3、 项目概况:11号楼总建筑面积:946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2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420平方米(含人防及地下车库);12号楼总建筑面积:96623.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487.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136平方米(含人防及地下车库);23号楼总建筑面积:883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5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859平方米(含人防及地下车库)。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投资额:约284578.66万元人民币。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及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约定工期

2.8、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现行的各种标准、规范合格标准;所有楼栋工程确保“中州杯(省优质工程)”标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外省企业中标后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备案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2017年01月至今投标人本(分)公司已为其连续缴纳至少12个月(含)的养老保险。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至少两项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至少一项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项目总监业绩体现项目总监姓名)。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或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或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或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或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的房屋建筑工程。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①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②提供2017年(1月至12月份)的完税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提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2、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委托代理人),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委托代理人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等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02日至2018年07062359分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身份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295/67188297;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4.2、报名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则此公告为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将发放资格预审文件,组织资格预审。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上传后,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凭CA锁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4.4、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00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寿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东400米楷林IFC B座19层

联系人:秦女士

电话:0371-551169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刘先生、耿女士

电话:0371-61171679

电子邮箱:ZB6777@126.COM

八、监督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金融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寿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东400米楷林IFC B座19层

联系人:秦女士

电话:0371-551169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04房间)

联系人:刘先生、耿女士

电话:0371-61171679

电子邮箱:ZB6777@126.COM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