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商工程[2017]4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商丘市文化路(平原路-睢阳大道)道路改建工程施工与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与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本次招项目名称为:商丘市文化路(平原路-睢阳大道)道路改建工程施工与监理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17]42号
2.3项目编号:HNZB[2017]SQ002号
2.4建设地点:商丘市文化路(平原路-睢阳大道)
2.5投资概算:约7403.47万元
2.6建设工期为:20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监理标)文化路(平原路-睢阳大道)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服务。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施工划分为三个标段:
2.9.1第一标段:文化路(平原路-神火大道)道路改建工程施工(具体位置相见施工图纸)
2.9.2第二标段:文化路(神火大道-睢阳大道)道路改建工程施工(具体位置相见施工图纸)
2.9.3第三标段:文化路(平原路-睢阳大道)道路改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服务。
2.10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33841584.01元;第二标段:36200617.51元;第三标段: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告网上查询页),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并作出无在建承诺,格式内容自拟。
3.1.4投标企业开标时须提供有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或商丘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查询人员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3.1.5一个合格企业只能投一个标段。
3.2监理标: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有类似规模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中标公告网上查询页),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4投标企业开标时须提供有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3.3投标人至报名截止日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4投标人开标时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专用票据)的相关材料。
3.5投标人开标时提供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拟派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查询记录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07月06日至2017年07月12日下午18时00分。
4.3、招标文件200元/份,图纸押金300元/套(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现金支付)。
4.4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4.5、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7月28号09时00分、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开标室。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经审核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文件的递交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8号09时00分,递交至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开标室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缴纳方式:网上递交
6.3缴纳时间:2017年07月06日9:00—2017年7月27日17:00
6.4获取地址:
http://bzj.sqggzy.com:6760/Service/GetBankChildCode.aspx?ID=dfa1a4d0-8222-4cd3-83f5-e1c21210018b
提示:投标人打开招标公告中的保证金账号获取地址即可获取保证金账号。
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注明保证金缴纳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招标公告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七、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主要发布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89号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方银座D座207室
2017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