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信沅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信沅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华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县信沅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2.2、项目编号:HNJJ-2026-XZ-08
2.3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五头社区工业园中路南段西侧
2.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新安县国网220kV志斋变电站附近,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占地约50亩,总规模200MWW/400.WWh,技术路线为电化学储能(磷酸铁锂电池)。厂址内新建升压站一座、电控综合楼、安装电池舱等配套设施,采用数字化建设,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开展电池状态分析、预判和主动报警,实现运行维护提前判断和故障急早排查,保障储能设备安全性。本项目投资约4.2亿元。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安县信沅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模式总承包;
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包括不限于负责站址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和仓储保管等;负责全部建筑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负责送出线路及对端接入改造。负责开工手续办理、消缺、培训、竣工资料的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的一切手续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本项目全过程审计并出具审核报告。
2.6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材料、设备质量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第三标段:工程开工到审计结束
2.8、定标方式:评定分离,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0)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5)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电力工程;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第三标段: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一致),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6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的凭证。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5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其他资料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或法人章;
3.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备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3.2、3.3、3.4、3.5项要求。
3.7、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登记
4.1.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8月14日,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sunbidding.com),选择V3.0新平台——供应商/投标人登录——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供应商登记,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完成供应商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V3.0》(下载网址:http://www.sunbidding.com/tbrxzzq/47204.jhtml)
尚未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请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aeps.sunbidding.com:8989/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1.2 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请携带CA数字证书办理资料到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办理。
(2)线上办理:请将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资料发送至客服QQ或企业微信,由客服人员指导办理。
注: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需邮寄,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把握邮寄时间,以免影响投标活动。(现场办理和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资料网址:http://www.sunbidding.com/znfwzn/14483.jhtml)。
(3)移动端办理:投标人仅需在手机上自行按照《移动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完成相应的操作后,即办理成功并可立即使用。(流程操作网址:http://www.sunbidding.com/znfwzn/51330.jhtml)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8月14日8时30分。
4.2.2获取文件方式:线上购买。
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aeps.sunbidding.com:8989/),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标书费用缴纳(勾选支付标段后点击“支付”/“合并支付”,在线扫码支付)——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售价4000元/标段,平台使用费: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平台使用费: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第三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平台使用费: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下载EPS格式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后,未下载过EPS格式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交易平台不再支持下载。
(2)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联系方式:客服QQ:2996146486、1327096509、3071084695;
客服电话:0371-86581171 13674905985(8:00-21:3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通过企业账号登陆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新平台3.0登录入口” (http://aeps.sunbidding.com:8989/)进入系统,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开标大厅(点击“解密”,录入上传投标文件时设置的密码,在解密完成前请不要关闭解密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的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08时30分。
5.3开标地点(远程开标):“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室。
5.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登录入口” (http://aeps.sunbidding.com:8989/login.html)进入系统:我的项目——参与投标——网上投标,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nc格式) 到平台系统。上传时,系统提示 “上传成功”的方认定为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
注:请投标人务必按照平台要求的环境,安装相关系统支持的工具软件,提前下载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时上传,有问题及时与平台支持人员联系,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若因投标人使用环境,未及时下载、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给平台支持人员足够的时间解决问题,未认真核对导出的供打印电子投标文件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河南华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0395274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18号国弘世纪大厦2层212房
代理机构:河南吉甲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龙湖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华祥国贸7层707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2-8388-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