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惠济区创新创业大厦南楼酒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惠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605-410108-04-01-50429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惠恒酒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北、木马东街西,新城路16号1号楼。酒店总建筑面积约10129平米,包括1层大堂、2层公区及3-13层客房层。
2.2项目编号:
2.3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创新创业大厦南楼(全季酒店)装修EPC项目
2.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北、木马东街西,新城路16号1号楼
2.5招标范围:完成创新创业大厦南楼(全季酒店)的1层大堂、2层公区及3-13层室内精装修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其他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酒店全套装修设计施工图及施工、空调供货及安装、消防设计与施工及取证、筹备期运营物资采购等(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6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 ,施工工期135日历天。
2.7质量标准:项目设计满足招标人要求,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标准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全季酒店5.0设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满足酒店正常开业要求。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期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期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证书均为无效:1)未手写签名;2)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3)电子证书的使用有效期过期。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范围:全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企业查询结果)。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8投标人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本项目拟派的人员的单位应与各自承接业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一致(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3.11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3.12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1)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查询资料;(2)如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或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4.3方式:网上下载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注册入口”(http://aeps.sunbidding.com:8989/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老用户无需重复注册。投标人凭企业账号登录系统(http://aeps.sunbidding.com:8989),点击项目信息——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点击右上侧的“投标人登记”)完成投标登记。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投标登记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4.4.售价:招标文件0元,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2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会议室
6.投标文件的文件开启
6.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其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惠恒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天元路交叉口西江山路街道办事处104号-1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115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创业路郑东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乔灿、贺献伟、李豪
联系电话:0371-65359921
邮 箱:hnwxzx@126.com
监 督 人:天河控股(河南)有限公司党群监审中心
联系方式:0371-53363337
邮 箱:audit@tianheinv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