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入围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单位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P33中原文“6. 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机构。”现澄清为“6. 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
2、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P34中“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要求。”现澄清为“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
其它不变,特此说明。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