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潢川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委托的事项,就“潢川京九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现对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与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中的项目需求进行澄清。
一、原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与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第(三)项目需求中“根据潢川县政府的委托,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棚户区改购买服务的主体,向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潢川京九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棚改项目承接主体,完成上述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现澄清为:“根据潢川县政府的委托,潢川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棚户区改购买服务的主体,向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潢川京九大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棚改项目承接主体,完成上述棚户区改造任务。”
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澄清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程先银
联系电话:0376-3918336
联系地址:潢川县航空北道房产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37120256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财政监督部门:潢川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5528655
联系地址:潢川县人民政府院内
潢川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