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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标延期问题

发布时间: 2020-10-13 16:47:31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请问开标延期了,投标保证金是否延期?

    唐广庆:开标延期不等于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也必须延期,这取决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估开标延期后对评标、定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签订合同等工作进程的影响。如果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开标延期对上述工作无影响时,也就是说能按期完成招标程序,无须延长投标有效期时,也就无须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如果由于开标延期,使得原招标程序无法完成时,就应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也随之延长。因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这里请注意,应慎重对待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因为开标以后,通过投标人的横向对比,某些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较低时,对比其他投标人报价差的较大,造成后悔。一旦延长投标有效期,那些有竞争的投标人,可能乘此机会放弃投标,并提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时投标保证金已经不能保护招标人的权利了,请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