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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是否必须要考察投标人

发布时间: 2020-10-13 16:36:13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题:
    请问邀请招标的项目是否应该在发出邀请函之前对拟邀请的投标人进行考察?在开标当天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才允许其投标,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答:
    唐广庆: 
    一般情况下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邀请招标进行资格后审。所以邀请招标在发出邀请书之前,应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市场、投标人资格的了解,以及对其事先进行实地考察,再对拟邀请的投标人(初步评估合格的)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格式中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被邀请的投标人看到投标邀请书后,核定自己是否合格。如果自己评估合格后,再按投标邀请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就不去购买。待投标截止后评标的初步评审时,先进行资格审查(资质和业绩)。合格后才能继续评审,否则被淘汰。请注意以下两点:
    1、邀请的投标人最少3家,以防止合格的投标人太少,影响竞争;
    2、开标时不能先进行资格审查,因为资格后审的实施主体是评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