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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这个“反腐措施”为何被称为“腐败帮凶”?

发布时间: 2020-11-02 11:45:1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观看央视新闻节目对合肥评标委员窝案的思考(基本情况和疑问)

    2010年的五月份,央视的新闻1+1 连续播出了几个节目,从《药片利润1300%,救命还是要命?》;《利润2000%;药价虚高,只有更贵!》和《“57个地厅级官员插手工程受处分 腐败推高房价”》。

    其中,关于工程项目,节目引用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的话介绍:截至2010年4月底,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线索17269件,立案9188件,结案86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41人,其中地(厅)级57人。郝明金还总结了其四个特点。

    央视主持人解说:不难看出从立项审批、规划管理、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到最后的竣工验收,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腐败行为都有可乘之机。而土地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这三个环节违法违纪案件尤其集中。

    傅奎(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总结说道:【腐败之所以滋生的原因都是大同小异的,根本上来讲,都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它就容易产生腐败。】

    本人特别感兴趣的是白岩松的解说和评论:

    【江门的市委常委,也就是它的常务副市长,他收了多少钱呢?收了65万,还是港币。别人占了多大便宜呢?就是少收土地出让金近1个亿,9千多万。我这么一算的话,就明白了,放倒一个官员比盖一栋楼还合算,我干嘛不先放倒一个官员呢?付出了65万港币的代价成本,就获取9千多万的利润,因为他少交这么多钱,接下来我再盖楼,又获取的二次利润,于是你就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房地产的开发商,包括项目的负责人要去攻政府的很多官员的关。因为这个成本最低,收益最大,不要看它是权钱交易,这简直就是一个获取利润的最佳途径,而且最值钱的东西。65万港币的付出,收获了9千多的利润,请问,谁不想着放倒一个官员呢?比盖楼还挣钱,所以这个给我们的警惕是非常大的。
    可是你会发现,在公布的仅仅这20起案件当中,有很多超过规矩,不去做,不用集体决策。我觉得在中国的官场会存在很多的面子、人情的问题,即使他是副手,正手也睁只眼,闭只眼,否则平常不太好相处,于是你就会发现很多人在不同的岗位都可以挣钱。浙江的那个政协,他作为环境委员会的负责人,都能用环评去挣钱。
    我们再算招标的那个人,招标的那7个专家,打高分,那个人中了,你知道他们这7个人获取的多少回报吗?27万财物。也就是说不光钱,还有物,平均每个人分下来只有三万。
    你想想,中标的企业会剩多少钱,这简直是一本万利。另外,他们自己又收获了多少?收获了从拘役6个月到2年多的徒刑,你说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更重要的是社会付出了多大的代价。而这一系列因素加起来,都缺乏监督,规则不执行,中间人情往来,然后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原定的规矩集体决策都不执行,所以我们看到了很多的漏洞。】

    这些节目的内容,揭露深刻,分析透彻,值得本人和大家学习。

    但是,仔细深入的思考,觉得上述报道还有不少不足之处。比如:

    揭露贪污受贿的官员和评标专家,无疑是对的。但是,20起重大曝光的案例和57个厅局级贪官的背后,如何处理那些向他们行贿的人呢?一个也没有说。按说,行贿和受贿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

    究竟是先有受贿意图,后有行贿行动;还是先有行贿意图,后有受贿行动?也许那是一个类似“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以那个评标委员集体受贿的案例为例,另有消息报道说:【二十、安徽省合肥市评标专家受贿案。合肥市7名评标专家应投标公司的请托,在评标中为投标公司打出高分使其中标,先后非法收受财物24万元人民币。2009年9月,7名评标专家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作为一个“业内人士”,本人不禁要问:那个行贿的公司到底是谁?行贿人怎样了,受到什么处罚没有?被定为中标的的结果,是继续承认有效,还是否定了,该公司又受到了什么样的处罚?……种种疑问,你是否也有呢?

    有关报道说:

    【合肥市招投标中心电梯行业专家库评标人员张虎等7人,利用评标权,采取“打高分”手段,让两家公司在多个项目上中标,并先后19次收受其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3万余元。2009年,庐阳区检察院对此系列受贿案予以查处,7名评标人员及行贿人夏东海后均被一审法院判决有罪。】

    看来,涉及到的是两家投标公司,到底是哪一家?报道中还是羞羞答答的没有提。

    据本人查询得知:行贿的夏东海,属于“安徽康力电梯”公司;而另一个,尚不得知。

    2009年9月,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对7名评标专家相继作出一审判决,7人均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至二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宣告不同期限的缓刑。

    而行贿人夏东海呢?报道中没有提。

    经过本人搜索查询,在2009年11月4日的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转发了地产中国网的一篇文章:《揭秘康力电梯突围之路》。文章介绍了在全球金融危机中,民族品牌的康力电梯“自主创新 重点突破”的成绩:“连续三年夺得民族品牌市场销售份额的第一名”2008年“康力电梯创记录地完成订单12亿元,产值超过10亿元。”

    文章介绍:“康力电梯2008年在重点区域取得重大突破。去年康力在安徽地区的项目订单数增长迅猛,仅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就有500多台。”

    文章特别提示:“安徽康力总经理夏东海一语道破康力电梯迅速崛起原因:其一,高品质及创新型产品的不断推出,使康力品牌在市场的影响力保持在前列。其二,长期以来对“后市场”的强化,促使康力品牌在服务领域赢得良好的口碑,从而促进与房地产开发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本人看后。既为民族品牌的成就而感到欣慰,也为如此表述后的事情担忧:7名评标专家因接受安徽康力电梯夏东海的行贿而判刑(2009年9月),而同年的11月行贿人夏东海还在大会上宣传他们在安徽中标的成就??那不是一种绝大的讽刺吗?!    (作者:高子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