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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看守所2025年代购商品供货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31 17:24:13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PC-2025-041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看守所2025年代购商品供货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为洛阳市看守所2025年代购商品供货商项目,洛阳市看守所拟引进供货商,供货商在洛阳市看守所销售食品类、生活用品类等商品,共划分为1个标段;服务期限:1年;服务地点:洛阳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合格。

三、中标情况

中标人:洛阳良汇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159-21号商铺

中标优惠率(下浮):15%

服务期限:1年,服务地点:洛阳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合格。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永红、张路伟、吉文峰、丁博、王海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按照洛财购〔2019〕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12000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供应商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洛阳市看守所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19803797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二七区英秀街162号楼121204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方式:13526505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526505995

4、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洛阳市看守所

联系方式:0379-62273525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