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人员,最近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采购合同已经签了,还没供货,接到非本项目投标人举报中标人虚假中标。请问,非本项目投标人的举报是否可以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如何处理?
张志军:可以受理。相关法律未对举报人的主体资格做出限定。因此,非本项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中出现的不法行为可以举报。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如发现举报事项可能存在,可根据举报函中提供的线索开展调查,查实后可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