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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招标文件没有投标资格

发布时间: 2020-10-19 11:03:12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供应商是否必须购买招标文件(一)



  编者按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是招标采购单位在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制作的书面法律文件,主要用来载明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告知政府采购潜在供应商应达到的要求以及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时应遵循的原则;它同时也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依据,还是招标人组织招标活动、最后定标以及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因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编制招标文件。但在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却没有“供应商只有购买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投标”的规定。
 
“未购买招标文件可以参与投标吗”、“未购买招标文件能否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质疑或投诉”、“现在的招标文件是否太贵了”、“购买了招标文件但未参加投标是否可以对采购过程进行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采访中不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为此,特就“供应商是否必须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探讨(由于目前许多集中采购机构的招标文件都已经实行免费领取或免费下载,本选题讨论以“依然发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为前提),希望能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不同看法,欢迎来稿讨论并发送至:wanyutao520@sohu。com <mailto:wanyutao520@sohu。com>。
 

 
     没有购买招标文件就没有资格跨入监督者的行列?
 
“如果我在代理机构处报了名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从别的供应商那里借招标文件来复印,然后根据复印件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们能否参加这个项目的投标?”不久前,北京的一家小型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如是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询问。
 
此举并未侵权
 
在采访中,上海市一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提出,招标文件属于智力劳动成果,借招标文件复印并使用不合法,这种做法侵犯了别人的着作权。
 
不过,北京一位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并未侵犯他人的着作权。这位律师还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发生在天津的一个案例,贺某给一家物业公司编写了一份招标文件,物业公司根据这份招标文件组织了招标,最后招到了理想的中标人。为此,贺某向物业公司索要“着作权”费6。5万元,并诉诸法院。法院审理后认定,编制招标文件“不属于着作权范畴”,但“从内容上看,诉争的投标文件都是依照国家招投标法制作的,第一部分的物业公司简介显然依据该公司介绍,其他的诸如岗位设置、服务范围等均为管理规范,且部分与其他物业管理文件雷同,其内容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着作权法所称的作品。考虑到贺某在文件制作过程中付出了一定的劳动,被告公司应支付使用费(注:2000元)。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借用”有串标嫌疑
 
“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里并没有‘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许投标’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满足招标要求的供应商都是可以参加投标的,购买招标文件并未被列入对供应商的强制性要求。”深圳市某IT公司销售经理如是说。
 
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法律顾问沈德能明确表示,供应商未购买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投标。虽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有关规定中可以看出有这样的要求。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来看,招标人须掌握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代理机构把购买招标文件作为投标的必要条件是合理的。
 
无独有偶,湖南省某中介代理机构的老总也表示,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有些规定中隐含了这个意思。如《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既然招标人不得透露,那么,潜在投标人又怎能去打探?潜在投标人不了解招标文件的获取人,又到哪里去借呢?
 
“中标人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就都是竞争对手。谁会随便把招标文件借给竞争对手复制呢?所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串标。共享招标文件的确可以减小投标成本,但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后还有澄清或修改的可能,难道这些东西还让竞争对手适时知晓吗?串标的嫌疑太大了。”江西的一位从业人员发表了这样的看法。
 
购买标书体现诚意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多数从业人员都表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应被允许参加投标。天津的一位从业人员表示:“买不买招标文件反映了供应商对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没有购买的供应商肯定不会让他们参加投标,正所谓非诚勿扰嘛!”“应该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都必须购买招标文件,这是为了引起供应商对投标的重视。花了钱,投标代表就要认真对待,要不然回去没法跟领导交代。”原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薛寿唐如是说。
 
业界专家建议,鉴于供应商有“未购买招标文件可否参加投标的疑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投标。
 
可授权转让招标文件
 
据了解,在具体操作中,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些大集团、大公司在地方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到招标采购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却没有投标资格,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为其所属的大公司,因此在其分公司或办事处购买了招标文件后,所属大公司也有可能到招标采购单位购买;还有一种情况是,外商的代理商购买了招标文件,最后却决定由外商直接来投标。
 
业界专家认为,这两种情况都应该允许其对招标文件进行转让,并承认相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这可以减小供应商不必要的支出。当然,在必要时,可以让供应商补充“授权转让”的书面资料。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万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