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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心为综合评标注入活力

发布时间: 2020-10-19 11:02:15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在评标过程中的现场陈述是我们这次评标活动的一次大胆尝试,以后我们会多做一些这样的尝试,使综合评分法更加完善,更有新意。” 某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近日,该采购中心在一次物业服务项目评标过程中,请每个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现场进行五分钟陈述。在陈述过程中,每位项目负责人都针对本项目管理的整体设想及策划,以及组织结构的人员配备、培训、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虽然只有五分钟,但是评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的言谈举止、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能力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具体直观的认识,这为其评标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服务项目的评标不同于货物项目的评标,由于没有固定物品作为评标时的参考依据,仅凭一纸标书判定孰是孰非往往过于单一、片面。在评标现场增加项目负责人陈述环节,使负责人面对面地向评标专家阐述其企业对于项目的规划和展望,不仅能够帮助评标专家对供应商的实力和能力做出基本判断,而且还给项目负责人更多展现自己的机会。在价格、信誉、业绩、资质等各方面条件不分伯仲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在陈述时表现的好坏,往往会成为中标与否的关键。实践证明,这样的尝试已经收到了显着的效果。有些负责人自信沉着、说话字正腔圆,阐述得很有逻辑性、条理性;而有些负责人扭扭捏捏,畏手畏脚、眼神游离,不知所云。这就给评标专家一种直观的印象,在评标过程中,当然是给专家留下良好印象的负责人及其代表的供应商会更占优势。
 
项目负责人的现场陈述是对评标活动的创新,是采购中心突破现有评标模式的大胆尝试。这一举措不仅对服务类项目的评标活动有很大的借鉴价值,也为货物和工程类项目的评标活动提出了新的课题。评标过程的科学性、严谨性直接影响到评标结果。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打破了以往评标活动中仅仅是看标书、看样品的单一模式,使评标活动更加完善。对于供应商来说,增加现场陈述环节给予了他们更多的机会和主动权。项目负责人出现在评标现场,是企业全方位地展现自己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现场陈述--直观、高效、生动、具体,它为综合评分法中的“综合”二字注入了新的活力。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杨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