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J-2018-1614-A039
武警河南省总队修理所改造所需设备采购项目已经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武警河南省总队装备保障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修理所改造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WJ-2018-1614-A039
3、招标范围:武警河南省总队修理所改造所需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采购预算:158.29万元。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6、改造及采购工期:4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说明)。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人须承诺参加政府或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投标人须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5日08时30分到至2018年12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5日到至2018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4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的第一个院)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持下列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说明;(5)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6)投标人承诺参加政府或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9)信用中国及政府采购网查询。上述资料(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其它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要求按以上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第一个院内,418室)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第一个院内,418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警物资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武警河南总队强军网》上同时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警河南省总队纪检监察处。
采购人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装备保障处
地址:郑州市熊耳河路99号
联系人:杨参谋 黄助理
电话:0371-56123106 0371-56123711
监督人:纪检监察处 魏干事
联系电话:0371-56122503 158361188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 系 人:刘先生 耿女士
电 话:0371-61171679
电子邮件:zb67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