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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老城区内湖湿地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05 11:44:24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292

采购编号:商宁财采购(2018)056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宁陵县老城区内湖湿地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已由宁陵县人民政府以《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宁陵县老城区内湖湿地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政文【2018】31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宁陵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宁陵县城关回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宁陵县老城区内湖湿地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宁陵县老城区内湖湿地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采购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确定后由宁陵县人民政府授权宁陵县城关回族镇人民政府或其他指定机构,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定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为1:9。项目公司在项目期限内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25年 (含建设期3年)。

3.2项目总投资:约为204056.89万元。

3.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宁陵县中心城区内的四湖地区,是宁陵县老城区的核心功能区域。拆迁范围为规划昆仑路以南、张弓路以东、黄山路以北、黄河路以西,总占地面积约 2.01 平方公里(合 3015 亩),现状居住用地面积 118.87ha,涉及户数 3100 户。安置配套工程建设地点在项目的东南角临近主干路金山路(现状路)北侧布置项目一期的安置地块,内部配套安置地块及幼儿园。

3.4项目地点:宁陵县中心城区内的城区四湖地区

3.5合作模式:本项目采取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作为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的投资回报机制。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14-2016年度或2015-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具有本项目需要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80%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额或银行(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满足上述要求

4.3.2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以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申请人提供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日期为本项目发布公告后有效期内以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联合体参与的申请人,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4.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 家;

4.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 PPP项目合同 》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及资格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07068:00~2018年071218:00。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申请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申请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803090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和《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本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本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1. 联系方式

  人:宁陵县城关回族镇人民政府

    址:宁陵县崇文东路

  人:王功卿

    话:1361987672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编: 450003                      

  人: 王永超  鄢沛              

    话: 0371-85969611               

    话: 0371-65900691             

 

 

2018年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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