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委托,就其2019年河南省牲畜耳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4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交货期、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猪耳标(豫南区) |
2000万套 |
320万元 |
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和供货时间要求生产供货,省级审批后15日内交货至河南省相应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加铜头 |
2 |
猪耳标(豫北区) |
1600万套 |
2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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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猪耳标(豫东区) |
1118.75万套 |
1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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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牛耳标 |
100万套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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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羊耳标 |
100万套 |
20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准确进行成本、收入、利润核算;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必须为农业部牲畜耳标定点生产厂家,具有承担本项目生产供货能力的设备及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提供印有厂区平面图、厂区实景照片及全部生产流程(包括生产线、模具、注塑、激光打码、检测、包装等)的彩页(加盖公章);定点生产厂家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国兽医网公布的动物标识生产企业名录中的《动物标识生产企业情况登记表》网页打印件为准)
4、投标人须为2016年以来,所投耳标(种类为猪或牛或羊耳标)经检测合格的企业。(提供所投产品完整的具有动物标识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提供2016-2018年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资料(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成立时间以来至2018年的缴纳证明资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且未被列入以上名单。
7、上一供货周期的中标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包装、供货、售后服务出现问题违约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8、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3日(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供应商)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3日(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2楼)第6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投标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2楼)第6开标室。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过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778907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段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3320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