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公管办,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省公管办)组织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和有关技术力量,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当前,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系统开发、对接及测试已经完成,具备正式上线运行条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工作统一安排,经研究,定于6月23日统一上线运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运行时间
自2020年6月23日20:00起,在全省统一正式上线运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同时运行和应用该系统,并同步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应的交易服务。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的统一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密切关注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做好应急处理,确保数字证书互认系统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运行安全、稳定,并保障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正常开展。
(二)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协调、督促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撑公司与数字证书公司通力合作、搞好配合,监督数字证书公司向市场主体提供先前确定的同一介质和唯一证书(即SM2证书),保证签名验签服务器运行稳定、可靠并兼容各CA证书验签,确保数字证书互认工作顺利推进。
(三)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及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首页上,发布数字证书互认正式上线通知和现行数字证书收费标准,让市场主体及时便捷知晓相关信息。
(四)各省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筹负责辖区内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工作,确保与全省同步正式上线运行,并保障交易活动正常开展。
(五)各级公管办要加强跟踪和督导检查。省公管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和技术力量,开展数字证书互认运行情况互查,实地检验应用效果,并予以全省通报。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