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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管办〔2019〕27号 关于开展应聘专家资格审核培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30 15:57:12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充实和优化评标专家队伍,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质量,根据《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的有关要求,省公管办拟于11月份起会同省公管委有关成员单位,对应聘专家进行资格和评标评审能力审核、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征聘审核工作由省公管办牵头,会同省人社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水利厅、交通厅、卫健委等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审核指导组,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审核组联合组织实施。审核指导组由各单位分管招投标监管的处级干部组成,负责指导专家审核组开展工作;专家审核组由各单位推荐的专家组成,负责本行业应聘专家的审核工作。审核指导组和专家审核组组长由省公管办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参照省级组织形式成立审核组,开展初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

递交资料:111日至7

    审:118日至1118

    审:1119日至28

三、资料递

(一)新应聘专家需要递交的资料

1031日前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hnzhpbzjk.gov.cn/),注册完毕并已在网上提交审核的新应聘专家,请按以下递交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核查。

3.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核查(中央企事业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还需交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核查。

5.《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1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6.其他证明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7.两寸免冠近照2张。

8.考试酷网站(https://www.examcoo.com)注册的考试帐号(请登记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资格复审专家需要递交的资料

1031日前将职称证书扫描件(大小为100K500K)发送到省专家库运维中心邮箱hnszjk123@163.com专家,请按以下递交资料:

1.职称证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三)补考专家需要递交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考试酷网站(https://www.examcoo.com)注册的考试帐号(请登记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四、专家培训

本次应聘不组织统一培训。为提升应聘专家的评标能力,省公管办委托有关单位对应聘专家应知应会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评标专家行为准则、评标专业实务和电子评标等有关内容,构建了知识题库,应聘专家可自行到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学习,并在考试酷网站http://www.examcoo.com/用自己上报的帐号模拟练习。

五、专家考试

本次专家征聘采取网上考试的方法,考试时间为127日(星期六),具体地点和考试人员名单及座次,在复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参加考试的专家范围为:

1.通过今年复审的新征聘专家。

2.2017年、2018通过复审但没有参加考试和考试没有通过的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专家

3.7份因请假未参加今年统一培训考试的专家。

省公管办印发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培训考试结果公告》(豫公管办〔201922明确的考试不及格和没有请假的专家不得参加此次考试;往年违纪违规未解除处罚的专家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公管办将《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应聘专家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复审专家汇总表》(附件4)、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补考专家汇总表》(附件5统计完毕后,请于1119日前上报省公管办,统计表纸质件请加盖本地公管办公章,电子文档请用U盘按excel表格上报。

2.专家提供的证件原件由各地初审时审核,省复审组不再审核原件。

3.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专家的报名、初审工作,由专家单位所属地省辖市、直管县(市)负责。

4.各地公管办、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应聘专家的审核工作,根据《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各成员单位提供评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要求,认真负责完成审核工作,工作结束后,请将总结报告和建议反馈省公管办。省复审组将适时对各地审核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将对不认真不重视的地市予以通报。

 

附件:1.专家递交资料地点及联系人

2.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

3.河南省综合专家库应聘专家审核结果汇总表

4.河南省综合专家库复审专家汇总表

5河南省综合专家库补考专家汇总表

6.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20191029

 


附件1

专家递交资料地点及联系人

 

地区

资料递交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郑 州 市

郑州市中原路106号黄河饭店2号楼2601房间(大学路中原路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魏  杰

卢  浩

0371-67809788

开 封 市

开封市市民之家5楼大厅

李  隆

0371-23859336

洛 阳 市

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6号市发改委109房间

曹星江

0379-63938137

平顶山市

市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735

高 领

15938968111

安 阳 市

安阳市党政综合楼B738房间

郑延东

0372-2550765

鹤 壁 市

淇滨大道258号智慧鹤壁4418房间(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

仲夏

0392-3331975

新 乡 市

新乡市市民中心(人民路和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4441房间

黄晓钒

0373-3028801

焦 作 市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2A27室公管办政策法规科

赵拥军

0391-3568370

濮 阳 市

市人民路158号市政府楼623房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廖  铮

13703831118

许 昌 市

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617房间

王丽平

0374-2968223

漯 河 市

漯河市发改委(黄河路726号)3315

张  哲

0395-3177108

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崤山中路47号市政府楼420

张轩昂

0398-2939612

南 阳 市

南阳市发改委(工业路64)102房间

李  琼

0377-63196580

商 丘 市

商丘市府前路一号市政府院内2230房间

刘  岩

0370--3288589

信 阳 市

羊山新区市政府院内行政中心4号楼4331

冷彬彬

13937689998

周 口 市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6

刘晓鹏

刘银钢

13939459983

15836256098

驻马店市

市行政新区1号楼41466房间

谢  毅

0396-2600676

济 源 市

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AB1519房间

苗  洋

18239160001

巩 义 市

巩义市行政西街与健康路交叉口人防楼303

和浩云

18530818277

兰 考 县

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禄大道170号)院内西三楼公管办

张艳婷

13781107366

 

汝 州 市

汝州市广成东路与安国路交叉口汝州市发改委611

彭许生

0375-3338109

 

滑    县

滑县发改委一楼公管办(原工商局院内)

罗登强

13949501977

长 垣 县

河南省长垣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长垣县发改委8031房间

陈  锋

18738533555

 

邓 州 市

邓州市公管办(邓州市政府院内第一栋楼二楼发改委)

段涵博

0377--60909222

永 城 市

永城市市政府办公2区三楼301

丁  欣

13603701002

固 始 县

固始县发改委(湖滨路1号)108

王  磊

13607614246

鹿 邑 县

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北九楼发改委9

张  峰

15378700183

新 蔡 县

新蔡县市民之家C座发改委632

郭佳敏

13839939832

 


附件2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日期

 

民族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所在地区

 

政治面貌

 

近两年内是否参加过培训

 

专家ID

 

学历信息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工作状况

工作状态

 

从事专业

年限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职称编号

 

从事专业类别

 

所属行业

 

工作地址

 

联系方式

手机1

 

邮编

 

传真

 

手机2

 

家庭电话

 

EMAIL

 

通信地址

 

评标专业

 

执业资格

 

评标区域

 

 

 

工作简历

起止日期

工作单位

职务

证明人

证明人电话

 

 

 

 

 

 

 

 

 

 

 

 

 

个人研究及专业成就

 

 

 

曾参与过的主要评审项目

 

 

 

回避单位

 

 

专家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直管县(市)公管办初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综合评标专家评审组复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应聘专家审核结果汇总表

地市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考试酷帐号

职称

执业资格名称

从事专业类别

参评专业1

参评专业2

参评专业3

参评专业4

参评专业5

参评专业6

备注(仅保留评审通过专业)

 

 

 

 

 

 

 

 

 

 

 

 

 

 

 

 

 

 

 

 

 

 

 

 

 

 

 

 

 

 

 

 

 

 

 

 

 

 

 

 

 

 

 

 

 

 

 

 

 

 

 

 

 

 

 

 

 

 

 

 

 

 

 

 

 

 

 

 

 

 

 

 

 

 

 

 

 

 

 

 

 

 

 

 


附件4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复审专家汇总表

地市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职称

现职称编号

备注

 

 

 

 

 

 

 

 

 

 

 

 

 

 

 

 

 

 

 

 

 

 

 

 

 

 

 

 

 

 

 

 

 

 

 

 

 


附件5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补考专家汇总表

地市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考试酷帐号

备注

 

 

 

 

 

 

 

 

 

 

 

 

 

 

 

 

 

 

 

 

 

 

 

 

 

 

 

 

 

 

 


附件6

 

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人社厅关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认证

招标专家基本上来源于地市和省直。地市专家由省辖市人社局进行认证,对于通过认证的专家,由省辖市以表格的形式直接报省公管办。无法认证的职称由省辖市人社局报省人社厅进行认证。对于省直单位专家的认证,由省人社厅进行认证。

二、对持有省外职称且调入河南的专家进行资格确认

对于省外调入河南的专家,按照资格确认程序进行资格确认,换发河南省职称证书。

三、对于部分专家进行自我证明

如果应聘专家证书属于中央企事业单位颁发的(比如中建七局、机械六院等)可采取自我证明的办法,让专家交职称证书的同时还要上交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住建厅关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类专业的专家,应具有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土木工程师(岩土、道路、水利等)、建筑师、结构师、城市规划师、电气工程师、设备公用工程师(给排水、暖通空调、供配电等),现从事本专业,在勘察设计研究院、所长期从事相关专业的研究工作,或在高校有从事多年相关专业的教学经验。

二、工程监理类专业的专家,应具有工程监理类执业资格,如监理工程师(轨道、建筑、市政、机电、公路、铁路、水利、交通等)、设备监理师,长期从事监理工作。

三、工程施工类专业的专家,应具有工程施工类执业资格,如一级建造师(轨道、建筑、市政、机电、公路、铁路、水利等),现从事施工技术方面的管理,长期从事工程施工管理。

四、工程造价类专业的专家,应具有工程造价类执业资格。如造价工程师,长期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五、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从事财务会计、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不能填报工程造价类评标专业。

六、填报咨询类专业的专家,应长期从事工程咨询,招标代理。

七、长期从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类的专家,不能填报勘察设计类评标专业。

八、长期从事工程设计方面的专家,有从事现场施工管理方面的工作经历,可以填报施工类和监理类评标专业。

九、对没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只要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又有相应的所学专业,且长期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方的工作,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可以适当填报相应类别的评标专业。

自然资源厅关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按照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复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管理行业特点和实际,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如下:

一、从业范围

地质矿产技术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储量评审、价款评估、矿产勘查(含生产勘探)实施方案(勘查设计)、矿种变更论证、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矿区范围划定与变更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地勘基金两权价款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保护(建设)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及地质科研等涉及地质矿产领域的有关技术评审、论证、咨询的高级技术人员。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地质矿产、采矿、选矿、环境地质相关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熟悉地质矿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和要求,了解国内外最新研究状况及技术方法,从事地质矿产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担任过已通过验收评审的1项大型或3项中型地质矿产相关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目前仍从事地质矿产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五)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地质矿产有关技术评审、技术咨询等活动,自觉接受国土资源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交通厅关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一、严格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八条要求进行复审。

二、重点关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八条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一是必须具备高级职称;二是从事公路、水运行业工作满8年(不包括市政道路、房建、水利等行业),审核时应关注其工作经历或职称证书专业应与交通类相关。

水利厅关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按照招标投标法、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结合我省水利评标工作实际,凡申报水利行业评标专业的专家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水利及水利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从事水利专业是指: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金属结构、水力机械等方面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造)、质量监督、造价、工程管理等专业工作。从事水利相关专业是指:从事与水利建设紧密相关的工作,如地质、电气、信息自动化、水文、移民、水轮机等

二、申报工程造价类水利、水电专业的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三、申报监理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四、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不得被聘为评标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