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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管办〔2019〕26号 关于开展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征聘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1 15:56:30 浏览量: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省公共资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省评标专家队伍,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质量,省公管办将会同省公管委有关成员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征聘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为做好征聘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征聘审核工作由省公管办牵头,会同省人社厅、工信委、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水利厅、交通厅、卫健委等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审核指导组,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审核组联合组织实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参照省级组织形式成立审核组,开展初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

新聘专家网上报名:20191010日至1031

递交资料:111日至7

    审:118日至1118

    审:1119日至28

三、征聘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独立开展电子评标工作;

4.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5.年龄不超过70周岁(截至20191231日)且身体健康。

持外省职称证的应聘专家应在河南省人社厅进行职称确认后,方可申请。

网上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请先登“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hnzhpbzjk.gov.cn/),进行在线自主注册,注册完毕后提交审核。

五、评标专业填报说明

应聘专家请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第三层级专业代码,结合本人高级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学历及工作岗位据实申报,最多不超过6个专业。禁止跨行业、跨专业填报不具备评标能力的专业。 

六、新聘专家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核查。

3.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核查(中央企事业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还需交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核查。

5.《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1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6.其他证明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7.两寸免冠近照2张。

8.考试酷网站(https://www.examcoo.com)注册的考试帐号(请登记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七、关于部分专家资格复审问题

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今年专家征聘工作对入库时为中级职称,现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复审,请相关专家复审时提供以下材料:

1.职称证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3.职称证书扫描件(大小为100K500K)发送到省专家库运维中心邮箱hnszjk123@163.com。(邮件文件名为:地市名+本人姓名)

本次征聘报名结束后,省公管办将依据《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618号),会同省直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各地初审上报人员进行复审、培训和考试(具体递交资料地点、联系人、审核、培训、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对入库时为中级职称现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家,不再组织考试。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于10月15日前将本区域应聘专家递交资料时的地点、联系人及电话反馈至省公管办,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nsg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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